專用標誌
電洽
路線編號指示標誌:國道為白底黑字、梅花形,中央數字即為國道編號,一位數字。
汽車專用標誌:依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」第十九條之規定,下列人員、車輛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。